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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暂行办法》出炉 九大惠才惠企新政营造引才“强磁场” 桂林面向全球发出“招贤令”
 
2017-05-18 (来源:桂林日报)

  【桂林日报讯】(记者 徐莹波)为了推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引进更多高层次顶尖人才,前段时间,我市出台了《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我市将面向全球范围引进高层次人才,其中第一类人才除正常薪酬外,可获得累计200万元以上的现金奖励。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人才政策的重大创新,暂行办法的出台有效填补了我市人才工作的政策空白:首次突破以往人才政策的扶持力度,为六类高层次人才和用人单位送来了个人所得税奖、人才津贴、住房保障、科研资助、引才伯乐奖、人才培养、家属就学、家眷就业、就医服务等九大惠才惠企新政;首设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首次将培养高层次人才纳入工作范围,引培并举,明确对本土中高级人才的培养支持,构建从入口至成长生态圈的良性人才环境;首次明确加大对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扶持。
  六类人才,桂林虚位以待
  “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资源。”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邓晖在接受采访时说,随着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推进,在学术、技术领域,急需一大批具有较高造诣和较突出成果,能引领和带动我市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我市出台暂行办法,就是要重点引进六类高层次人次。其中,我市最缺乏的就是第一类国宝级人才。
  据介绍,第一类人才主要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5名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含原国家“863 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原国家“973 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国家“万人计划”第一层次人选。
  第二类人才是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前3名获得者,“长江计划”学者等。第三类人才是国家“万人计划”第三层次人选、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八桂学者,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项目的主持人等。第四类人才是自治区特聘专家,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上一年度世界500强企业和中国100强企业的高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等。第五类人才是获得博士学位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上一年度中国500强企业高管,研究领域填补国内空白的科研人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等。第六类人才是在关键岗位、重要职位为经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急需、紧缺人才,如“985”高校毕业的定向硕士选调生。
  邓晖表示,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涵盖各行各业,按照暂行办法的精神,我市除了重点引进专家型人才外,今后还将加大力度引进企业急需的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人才,并开辟了符合企事业单位发展实际的急需紧缺类人才认定通道。
  靶向引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引才难、留才难,一直是制约国内部分欠发达地区发展的瓶颈。作为西部地区的地级市,桂林要在短时间内迅速吸引大批顶尖高端人才全职在岗,恐怕也有较大难度。对于这一实际情况,我市在出台暂行办法时给予了充分考虑。”邓晖说,“我们对高层次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坚持柔性引才观。既要重点引进全职全薪人才,也要鼓励引进兼职兼薪人才。”
  据介绍,暂行办法明确了引进高层次人才分为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其中柔性引进对象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个月。以产业和项目为纽带,采取任职、挂职、兼职、聘任、技术承包、技术或管理入股、项目合作(开发)、创办企业等多种柔性引进形式在我市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的,须以合同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绩效考核办法等事项。
  邓晖认为,当前,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市各个行业转型升级效果正在初步显现,因此,人才引进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要从过去简单的数量补充转向更重视结构、协调发展,从过去更注重单个人才引进过渡到团队引进,从热门领域、解决当下具体问题的领域,向全系统覆盖,尤其要关注“十三五”乃至桂林中长期发展的储备人才的引进。
  在此背景下,未来,我市将加大力度开展“靶向引才”,即有计划地组织强优企事业单位赴各地开展招聘活动,并探索实施重大引才活动服务外包。对于市直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第一至第四类人才,使用编制按有关程序办理,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业绩导向,五大现金奖励可超200万元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全职引进的人才除用人单位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可根据人才类别享受从3万到80万元不等的人才津贴。同时,我市将给予个人所得税奖励、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科研资助等。
  据介绍,以第一类人才为例,进入桂林工作后,除用人单位的正常薪资、福利之外,3年内累计可获得80万元的人才津贴;在本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3年内可以获得累计80万元购房补贴;在我市购买自住房之前,还可以按月补助5000元,最多可以享受3年,即18万元;对其承担的实验设备、科技经费等项目进行资助,采取“一人一议”办法给予扶持,
  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更为灵活和宽松的科研环境。此外,还可以对其提供3年的个人所得税部分返还奖励。
  邓晖解释说,个人所得税奖励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进行。假设一名第一类人才在我市某企业担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年薪为100万元,其每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大约为20万元。按照暂行办法,引进至企业的人才交纳的年个人所得税1万元(含)以上的,对引进人才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由受益财政予以奖励。因此,所引进人才的收入越高,其获得的个人所得税奖励就越高。五大奖励综合计算,第一类人才在3年内可获得的现金奖励超过200万元,且上不封顶。“自治区也对高层次人才引进给予了系列奖励政策;为了最大限度吸引人才,暂行办法与自治区系列人才政策保持了有效衔接。”
  千里马常有,伯乐难寻。为了调动和发挥企业和民营人才中介机构识才、引才的积极性,丰富、拓展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渠道和平台,发挥专业渠道和专业团队的引才优势,暂行办法专门设立了引才“伯乐奖”,按照不同引进方式和成功引才人数,对企业或民营人才中介机构(二者奖其一)予以奖励,从第六类人才至第一类人才,每引进1人可给予1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奖励。
  另外,为了保证引进的是真的人才,真正为桂林发展作出贡献,暂行办法还规定,我市将对六类人才建立以业绩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期内的六类人才进行考核,并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团队在人才评价中的作用,探索引入第三方考核评价。
  联合保障,高层次人才生活享绿色通道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引进对象是在桂林市外学习或工作的人才。这些人才可能来自国内外不同地区,可能是拖家带口。他们来桂林工作生活后,可能会面临各种不同困难——— 生病就医如何保障?配偶工作如何解决?子女上学怎么办……
  “我市不仅要为高层次人才解决生存、发展的问题,还会充分关注他们的生活,为他们解决配偶就业、子女就学、住房安置、就医等生活困难。”邓晖介绍,在住房方面,我市可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补贴、人才公寓、租赁补贴这3大解决方案。目前正计划建设首期100套市本级人才公寓,并免费为新引进人才提供人才公寓1年。在配偶就业方面,采取市场推荐就业(针对没有工作的随迁配偶)与体制内统筹安排(针对一类至四类人才的随迁配偶)相结合,双管齐下,解决就业。在子女就学方面,全学段公办学校免择校费,并按人才类别享有不同力度的择校权,如第一类至第四类人才子女可按家长意愿、按其父母居住地所属城区内选择公办学校就读,属于高中阶段的可以安排至与原就读学校同等级的学校就读。在就医服务方面,高层次人才只要持就医绿卡,就可获得我市医院门诊、住院的优先安排。
  记者采访了解到,据市人社部门调查发现,近年来,我市企业中端人才紧缺、高端人才匮乏、引进难的问题尤其突出。如何缓解人才缺乏的状态?这也一直是桂林决策层和人社系统业内人士重点考虑的问题。此次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正体现了决策层为解决这一问题所付出的努力。
  暂行办法强调,坚持引培并举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县区、用人单位三级人才培养体系,建立政府扶持、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愿的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我市经济建设急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今后,人才培养将覆盖民营企业,并结合我市重点行业、产业发展需要,通过中短期行业能力,选派各类优秀人才到国内、国际科研院所和高校学习,国内一流企业挂职或跟班学习等方式,着力培养和持续推进中层次人才成长为高层次人才。”邓晖介绍,目前,市人社等多个部门还在研究制定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我市将加大对存量人才的培养力度,如对副高级职称晋升为正高级职称的,将给予一定奖励。
  另据了解,为了方便人才引进、认定和更好地为人才服务,我市正在建设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该平台将设立线上线下互动的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为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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